吉林两男子盗伐东北红豆杉获刑
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5日电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被告人张某和被告人李某就曾帮助他人盗伐东北红豆杉,被盗伐东北红豆杉立木材积为2.4005立方米。
2018年,被告人李某又在吉林省白河林业局红石林场私自挖走一颗幼苗栽种在自家花盆内,经鉴定,该幼苗为国有天然东北红豆杉。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东北红豆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据此,做出被告人张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
该院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作用,打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注重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为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保障。(完)